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诚聘高层次人才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坐落在世界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名城的桂林市,是一所以工为主,电子信息类学科优势突出,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广西重点建设的5所高等院校之一。学校目前占地面积2756亩,分为西校区、东校区和尧山校区。尧山校区规划用地6000亩,一期工程已部分建成并已投入使用,尧山校区建成后将成为一个具有桂林山水及桂电学科特色的生态型数字化校园。为进一步吸引、用好高层次人才,推动学科建设,提高办学水平,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学术水平高,是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的人才。

(一)第一层次人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海外高水平大学教授、副教授;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入选人员、“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获得过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具有突出学术成就和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3.主持过国家级重大项目或多项国家级基金项目,并且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科技成果奖励或至少获得两项(省)部级二等奖科技成果奖励并且发表较多高水平论文论著。

(二)第二层次人才

一般为5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已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省级学术带头人或同等层次计划的优秀人才(一般要求获得过省部级荣誉称号);
2.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并且发表高水平论文论著,具有优秀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

(三)第三层次人才
一般为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或业绩成果突出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和优秀博士。并且参与过国家级重大项目研究,发表较多高水平论文论著等。

(四)第四层次人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科急需、业绩突出的人才。
2.留学归国人员。

二、引进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一)第一层次人才
1.提供科研资助及人才梯队建设费:工科50-200万元,其他学科30-50万元。
2.提供安家费30万元;住房补贴30万元,分五年发放。

(二)第二层次人才
1.提供科研资助及人才梯队建设费:工科30-50万元,其他学科10-20万元。
2.提供安家费15万元;住房补贴20万元,分五年发放。

(三)第三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同时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或优秀博士后出站人员提供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工科类10万元,非工科类6万元,住房补贴13.5万元。
2.优秀博士,提供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工科类6万元,非工科类4万元,住房补贴13.5万元。

(四)第四层次人才
学科急需、业绩突出的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商议(到校初两年可实行年薪制)。
留学归国人员从优提供启动费和安家费,提供旅费补助,外籍教师可实行年薪制。

(五)以上四类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视具体情况可正式调入并安排工作。

四、引进人才程序

1.提交个人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必要的证明材料,论文(著)、主持和参加的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清单以及代表性成果(以近5年为主),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材料。
2.人事处初步审核材料并进行引进登记。
3.人事处将有关材料转至相关院系,相关院系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引进意见。
4.应聘者以学术讲座形式介绍其学术成果。人事处组织相应专家参加学术讲座,给出评审意见。
5.人事处将个人材料、院系审核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等提交学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
6.对第一层次人才引进对象,应经学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面试。
7.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8.人事处向拟引进人员反馈考核结果或办理相关引进手续。

五、引进人才的管理方式

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合同管理,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八年),服务期未满或未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经济责任。

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来电来函联系,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来函附学校推荐表或本人简历、业务成就和家庭情况.

联系人:陈梦雪老师 联系电话:0773-5602296,56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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